时间:2024-11-11 来源:525游
互联网大规模应用催生了支付结算的便利化,通常称为电子支付或者移动支付,后统称为网络支付。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由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捷性和广泛性,腾讯和阿里巴巴以其在我国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垄断地位,其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普及率达 90% 以上,也为无现金支付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比特币面世引发加密数字货币的科技创新,同样也冲击并带动传统金融机构和央行的金融科技创新。总体上说,数字货币是一种基于信息网络、密码学算法设计的虚拟货币。当前,按照是否由中央银行发行、是否为法定货币、是否被中央银行支持、是否与法定货币挂钩、是否支持点对点传输、是否可编程等六个维度对数字货币进行划分,主要存在四种类型的数字货币,即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合成央行数字货币(sCBDC)、 稳定币(Stablecoins)和加密资产。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是一种主权货币的数字表现形式,由一个地区金融监管机构发行,并出现在央行资产负表的负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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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安全一般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数字货币本身的安全,主要表现在实现数字货币形态及特性所必须采取的安全技术,包括密码、安全芯片、系统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技术等;另一个是数字货币带来的货币制度或者金融体系的安全,其中包括法律、监管、合规、风险管控等,例如金融监管通常所涉及的用户实名/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KYC/AML/CFT)等。
加密数字货币带来全球中央数字货币研究的强劲势头。根据 2019 年国际清算银行对 66 家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调查结果,接近 80% 已经开展 CBDC发行可行性分析,10% 已经接近发行阶段。
CBDC 是当前国际上的一个研究热点。首先CBDC 可以增强本国支付系统的市场竞争力,有效抵御传统的支付体系垄断;其次,CBDC 可以降低发行实物货币成本,为一些金融体系不发达的偏远地区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可以增强政策调控经济市场的敏感度,有利于货币政策快速传导和生效;还可以减少或阻止私人货币发行,避免这些货币诱发的金融风险,实现货币市场的有效监管;帮助增强货币支付吸引力,降低美元化;在财政激励不容易涉及的地区或人群,CBDC 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
从上述分析可知,国家在发行 CBDC 时,需要进行综合性分析,提前作为风险管控。这些考虑因素包括法律法规审查、利益相关群体有效合作、技术基础设施支撑、人才队伍和专业知识储备等。发行 CBDC 是一个综合性工程,已经超过传统中央银行角色功能,需要对其进行综合考虑。